莆市教院 [2012] 训11号 关于莆田市中小学语文教师专业化发展第三次培训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办、文教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莆教[2011]人68号《关于开展莆田市中小学语文教师专业化发展培训和课题实验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将举办莆田市中小学语文教师专业化发展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经市中小学“两语”教师专业化成长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在职中小学(含私立学校)语文教师共374名(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培训日程 报到时间:2012年9月21日上午,中学教师报到;9月25日上午,小学教师报到。 培训时间:写作9月24日—27日;阅读10月22日—26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请参训教师准时参加相关活动,不得缺席。逾期未报到和无故缺席者,取消其培训资格。 三、培训费用 1、培训费800元/人;材料费80元/人。中学于 2、住宿费50元/人/天。 3、培训费、材料费、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培训教师的调训工作。 2、培训对象所在学校要安排好有关工作,确保培训对象能准时、全过程地参加培训。 附件1:莆田市中小学语文教师专业化发展第三次培训日程 附件2:莆田市中小学语文教师专业化发展培训班培训对象 名单 二O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主题词:中小学语文教师 专业化发展 培训 通知 ——————————————————————————————————— 抄送:省教育厅人事处、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各县区教师 进修学校 ——————————————————————————————————— 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办公室 2012年9月13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