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莆田市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提升工程市级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办、文教局): 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农村校长教育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教[2010]18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2010年莆田市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程市级培训班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10年9月-10月参加培训的莆田市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程市级参训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送交材料时间 参训教师将有关考核材料(见附件2)于6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送交市教师进修学院轮训部。材料送交时间为一天,逾期不予办理。 三、考核方式 由市教师进修学院组织评委对参训教师送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教师进修学院发给培训结业证书。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务必按照上述计划安排的时间通知本县区参训教师及时送交考核材料。 3. 参训教师和所在学校要安排好有关工作,确保参训教师及时将考核材料送交到市教师进修学院轮训部。 附件:1、2010年莆田市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程市级培训班名单 2、2010年莆田市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程市级培训班送交材料目录 二0一一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农村教师 教育教学能力 提升工程考核 通知 ————————————————————————————————————— 抄送:市教育局、各县区教师进修学校存档。 ————————————————————————————————————— 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办公室 2011年6月8日印发 —————————————————————————————————————
点击下载文件:莆市教院 [2011] 训10号(含附件) |